根据《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1〕45号)的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,学院复审,拟确定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获得名单,详见附件材料。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5日—5月8日,共3天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5月8日16:30前向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,意见受理人:金老师87600733。
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
2023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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